高市侵佔住戶管理費700萬 女管理員被判徒刑3年

宋姓女管理員2020年起侵佔700萬元大樓管理費,只爲了償還個人債務,高雄地院依業務侵佔罪判宋女3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宋姓女管理員2020年起涉嫌將大批住戶年繳的管理費、分月存入管委會帳戶,侵佔多餘的管理費用來還債,一年多來共侵佔743萬元。大樓管委會發現帳務異常,委託專業會計師事務所稽覈大樓管理費帳目後才驚覺遭掏空。高雄地院依業務侵佔罪判宋女3年,可上訴。

宋女從2015年3月起在該大樓擔任管理員,負責收取住戶繳交的管理費,再轉交該大樓管理委員會,同時還要製作管理費報表以供覈對。

2020年1月起,宋女看上不少住戶想省錢、選擇「年繳管理費可打9折」累積的大筆管理費,竟將收到的年繳管理費以「月繳」的方式登帳並存入管委會帳戶,陸續將中間的部分差額拿去償還私人債務。

爲了避免A錢的行爲東窗事發,宋女還在「管理費收款紀錄表」上動手腳,將年繳住戶登載爲月繳住戶,欺瞞管理公司的總幹事,拖延被發現的時間。

1年多後管委會察覺帳務有異,找來專業會計事務所查帳,才發現大樓管理費早已被宋女瞞天過海、A走743萬元,住戶都難以置信區區1個管理員竟能明目張膽A走這麼多的公款。

高雄地院審理時,宋女坦承犯行,但強調自己回補前1年度、住戶年繳優惠9折的管理費優惠,實際上只侵佔700萬元左右,會計師精算的是她侵佔的「差額」,只算出她侵佔的總額,並未計算她也有回補的部分。法官審酌會計資料及相關證人證詞,認定宋女侵佔700萬元,依業務侵佔罪判徒刑3年,未扣案犯罪所得700萬元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