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童遭狠父毆打泡熱水箱溺斃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臺中徐姓男子以衣架毆打兒子,還將兒子泡在塑膠箱裝的溫熱水中,導致孩子溺斃,徐男遭判刑16年。(資料照片)

住在臺中市豐原區、有家暴紀錄的徐姓男子,疑因認爲6歲大的兒子不服管教,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兒子,之後又聲稱爲了「加速退淤」,竟將小孩泡在裝有熱水的塑膠箱內,導致孩子橫紋肌溶解、溺斃箱中,臺中檢方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起訴徐男並請求重刑,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判徐16年刑期。

檢警調查,38遂的徐姓男子過去就有家暴等紀錄,曾入間服刑,而6歲大的兒子原本由徐男母親照顧,前年底由徐男接回照料,但徐男從去年1月開始,短短半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兒子,甚至以裸體罰站、將寶特瓶高舉過頭罰站等方式體罰男童,導致男童全身新舊傷痕多達42處,甚至有大面積皮下出血的情況。

而徐男爲掩飾犯行,不但爲小孩塗抹藥膏,還特意向學校請假42天,就因爲怕老師或社工發現小孩身上傷痕累累,此外,他還在去年6月1日將塑膠收納箱裝滿溫熱水,命令小孩泡在箱子內長達1小時,聲稱可以加速退淤,卻導致男童橫紋肌溶解、意識模糊失能,最後溺斃箱子內。

徐男發現男童狀況不對後才嚇到,並由同居人將男童送醫,但孩子仍不治,臺中檢方去年9月起訴徐,檢察官認爲徐男在孩子4歲的時候就曾施暴,之後雖接受強制親職教育,卻變本加厲,請求加重量刑。徐男律師則辯護,徐因教育程度低、醫學常識不足,才導致孩子橫紋肌溶解及溺斃,是因疏忽獨留小孩在浴室造成憾事,應以傷害、過失致死最論處。

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從4月29日起連續3天審理此案,其間傳喚醫師、解剖法醫及男童教師、徐男同居人等出庭作證,5月1日下午審結,判徐男16年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