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被收養繼承3150萬遺產 想回本家!伯父會斷香火法官不準

25歲被收養繼承3150萬遺產,男子想回本家,但伯父會斷香火,法官予以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在25歲時,因爲伯父阿華(化名)沒有子嗣,因而收養他當養子,直到2017年阿華過世,阿國繼承了價值3150萬元的遺產,時隔7年阿國想要回歸本家,照顧年邁的親生父母,因此依法向法院請求終止與養父的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阿國表示,他在25歲時被養父收養,養父就是他伯父,因爲無子嗣,希望能由他延續香火,養父過世後他有繼承養父財產,現再生父母年紀大了,本家哥哥及其子女都在菲律賓,不會回臺定居。因憂心生父母醫療文件之後會無人籤屬,生父母也擔心有無人繼承及傳遞香火的問題,因此他纔想要認祖歸宗,迴歸本家。

法官考量,阿華本身並無子嗣,當初收養阿國就是要延續香火,且經法院調閱阿華的遺產稅覈定通知書,其所遺留的財產包含土地、房屋、存款,合計約3149萬6569元,由阿華的唯一養子繼承,足徵有繼續雙方收養關係的意思。

法官審酌,阿國是在2014年被阿華所收養,當時已經25歲,有足夠智識能力決定是否願被收養,阿國既然同意被收養,將來就有承擔照顧及延續養父香火之責,並接受財產。

法官認,阿國現在又聲請終止其與養父間之收養關係,違背養父生前收養意願,對養父阿華難謂無明顯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聲請終止收養,將使收養人阿華無子嗣,不利於養父阿華,有失公平,因使本件聲請於法未合,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