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藝術浩劫!華藝網涉詐騙百人籤賣身契 李永得挺身:我們來晚了

全球華人藝術網涉嫌詐騙文化部今(24)日召開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協會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圖/記者林育綾攝)

記者林育綾/臺北報導

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錦江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自民100年起,涉嫌利用文化部名義詐欺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案,被外界形容根本是「賣身契」,文化部今(24)日邀請受害藝術家、律師團代表等召開聲明記者會,並提出「集體訴訟」。李永得部長提到,這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藝術界的浩劫」,簡直「欺人太甚」,而至今正義都還沒彰顯,「所以我們決定挺身而出,一方面跟藝術家道歉,因爲我們來晚了」。

文化部今(24)日召開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由文化部長李永得發表聲明,嚴正譴責全華網公司及錦江堂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不法作爲,重申其所騙取之藝術家同意書應屬無效,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重大的詐欺刑責

許多國內藝術家如劉國鬆吳炫三、杜忠誥、洪根深、林淑婷等,都不約而同表示,當時看到對方以「文化部」名義來合作,就不疑有他簽下合約,沒想到背後竟然是一樁惡劣的詐騙。

文化部提到,林株楠自100年起,唆使員工假借文建會、文化部名義,騙取藝術家在不知情下,在形同「賣身契」的各種版本同意書簽名,等於藝術家「過去、現在、未來」的作品都屬於該網所有,嚴重損害藝術家權益,並影響國內藝文生態發展。

文化部自106年知悉案情即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義務律師團與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亦協助藝術家提告。經檢調單位積極偵辦,終於在去(108)年8月以詐欺罪嫌起訴林株楠等人,但至今尚有多位藝術家爲本案官司及授權問題所擾,爲捍衛藝術家權益,文化部長李永得今提出4大聲明:

1、全華網公司辦理「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新銳藝術家專輯」,系申請文化部補助,非採購案或委辦案,雙方並無委任關係存在,且申請補助之內容未涉任何商業營利行爲。

2、全華網公司、錦江堂及林株楠等人假借文建會/文化部名義或活動等不當方式取得之(藝術家著作財產權、永久專屬無償授權利用、永久專屬代理銷售權等)各種版本同意書,無論是否經檢察官搜索扣押,皆系侵權行爲之產物,依智慧財產法院就劉國鬆案之確定判決,爲未經藝術家同意之文件,契約關係不存在而自始無效。

3、文化部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重大之犯罪行爲,文化部將配合檢調及法庭審理,使其惡行受到國法應有之制裁,避免其繼續逍遙法外,危害社會。

4、文化部呼籲可能被騙簽下本案不合理同意書之藝術家,主動向文化部通報窗口聯繫。文化部將持續提供法律協助,協助受害藝術家法律訴訟,透過司法途徑共同對抗不法。

▲▼藝術家簽名,在文化部協助下集體訴訟,齊心對抗不法合約。(圖/記者林育綾攝)

文化部表示,至今已有近百位藝術家對全華網公司提起刑事告訴,另有多位藝術家以民事訴訟,訴請確認與全華網公司間不存在授權或讓與著作權的契約關係。其中,水墨畫家劉國鬆是這起世紀藝術災難事件的最初發現者,也是最早力抗全華網的藝術家,在發現全華網網站竟收錄其個人畫作500多幅,但卻未獲得其授權後,陸續對全華網提起告訴。

在民事確認訴訟部分,於今(109)年7月由智慧財產法院作成第二審確定判決:全華網及林株楠對藝術家劉國鬆之美術著作專屬授權不存在;美術著作之代理銷售關係不存在;美術著作之著作及圖檔委託銷售酬金請求權不存在。

此外,水墨畫家黃磊生於100年過世後,全華網公司、林株楠以握有其著作專屬授權同意書爲由,在105、106年間對所有有出售其畫作的下游畫廊、拍賣公司、展示中心等持續興訟,主張侵權及賠償,提起訴訟計9案,但後來亦均由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文化部指出,包含劉國鬆及黃磊生的判決或不起訴案例,對數百位身陷簽下全華網公司不法同意書疑雲的藝術家們,都極具保障的價值。但是卻仍有像是膠彩畫家曾得標的案例,其於參與「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後陸續出售畫作,卻在107年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表示,「債務人(曾得標)應向債權人(林株楠)清償6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全華網公司並主張握有曾得標所親籤的同意書,所有畫作買賣收入必須依同意書交付4成予全華網。曾得標雖就本案所提陳述書已一併交文化部移送檢調,納入起訴書狀,但曾得標已於109年辭世,無法親眼看到最終正義的伸張。

▲文化部長李永得了解案情發現這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藝術浩劫」,承諾接下來會全力捍衛藝術家的權益。(圖/記者林育綾攝)

李永得提到,接任部長後積極瞭解此事,接到很多藝術家的陳情,瞭解案情發現這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藝術浩劫」,而正義至今還沒彰顯,他說,「如果說我們連藝術家的權益都沒辦法保障,我們奢談藝術發展完全是空談,所以決定挺身而出,一方面跟藝術家道歉,因爲我們來晚了」。

他承諾,接下來會全力捍衛藝術家的權益,目前司法部分是以詐欺罪起訴,對不法之徒繩之以法;另外也要去認定這樣非法授權的合約是無效的,兩個目標都要同時達到,所以除了籲請檢方訴請法院儘速審理目前的刑事案件,同時聘請律師協助藝術家提出民事的集體訴訟,訴求違法授權合約無效。

李永得強調,文化部將持續做爲藝術家的後盾,也呼籲可能簽下該案不合理同意書的藝術家,務必完備法律程序,主動向文化部通報,保障自身權益。通報窗口:artslaw@moc.gov.tw,諮詢專線02-85126522(週一至週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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