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站夜市喊卡 業者跪求給飯吃
臺中市「總站夜市」攤商代表昨天上午到臺中市政府陳情,攤商哭訴跪求「盧市長救救我們、給我們一口飯吃!」(陳世宗攝)
臺中市北屯區佔地2000多坪的「總站夜市」,去年雙十連假風光開幕;因噪音、光害、交通等問題,遭經發局處6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業。攤商代表7日到臺中市政府跪地陳情,攤商哭訴「盧市長救救我們、給我們一口飯吃!」市府經發局強調,業者如不服處分,依法可提起行政救濟。
總站夜市攤商自救會昨日上午動員50多人到市政府廣場,拉着「請盧市長幫幫忙、我們孩子要吃飯!」、「年關將近孩子要養、請盧市長救救可憐一羣人」的白布條,希望市府能儘速讓他們營業;否則鉅額貸款無力償還外,農曆年關將屆,這個年不知如何過?
3個月沒收入 怎麼生活
夜市賣鳥蛋的攤商張小姐說,當初市府要求停業她們也配合,相關單位指出最快2周、最慢3個月,即可覈准營業,她們等3個月都沒收入;眼看農曆年快到,年後又要繳交小孩學費,要去別的夜市租攤位,她也付不起租金,不知未來生活要怎麼過。
總站夜市麻將賓果攤商方小姐哭訴指出,當初看夜市前景可期,四處借款籌措付租金、買硬體設備共投入40多萬元,如今市府不核發營業許可,對她就是死路一條;整天被債主追着跑,她已2個月不敢回家,因拿不出家用給父母。
北屯區三和里長許勝雄、北屯裡長歐真宗說,總站夜市未通過審查就開幕,造成路邊違規停車亂象,附近交通動彈不得,衍生許多交通、光害、噪音、油煙等問題;站在地方立場希望夜市人氣帶動地方繁榮,但呼籲業者要負起責任,符合市府相關規定才營業。
經發局強調,此案已4次書面修正,依業者最新提送計劃書內容,仍無法解決地方反映的噪音、光害、交通等問題;如營業勢必影響周邊環境及交通,依規駁回設置申請。業者如不服所作處分,可於接獲行政處分送達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提起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