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西寧樓市“限購令”出臺
本報訊(記者 裴玉霞 通訊員 李國勝)作爲樓市調控新政策之一的“限購令”在全國城市迅速蔓延開,日前,西寧市也出臺“限購令”。
西寧版“限購令”的全稱是“西寧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等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本省其他高海拔地區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西寧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西寧市區內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西寧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西寧市區內向其售房。
通知就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方面提出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額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01倍。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通知還要求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開展商品房用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已到約定開動工時間但未構成閒置的土地,限期動工建設;對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閒置1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爲,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放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