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爆炸貴 立委開公聽會凝聚免徵房地稅共識

針對社宅租金合理化問題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邀集內政部財政部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北市政府國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學者,共同召開公聽會尋求解套。(朱真楷攝)

北市明倫社宅月租金破4萬,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着手提案修正《住宅法》,有意將社會住宅免徵地價稅房屋稅最多10年的期限刪除,藉此讓地方政府能將免徵期過後的租稅成本均攤至社宅租金。他說,若各界有共識預計下個立法會期將可修法通過,大幅降低社宅租金。

依照現行《住宅法》規定中央僅授權地方政府於5至10年之內,對社宅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導致地方政府往往會將10年後的房地稅納入興辦成本,進而均攤至民衆得負擔的租金當中,導致價格水漲船高。

江永昌以臺北市爲例指出,目前北市共規劃46處社宅,總成本爲1633億,但其中有424億是社宅興建之後10要支付的房屋稅、地價稅,這佔總成本達四分之一。因此,爲了有效降低社宅租金,確實有必要修改《住宅法》當中有關免徵房地稅的年限

針對社宅租金合理化問題,江永昌今邀集內政部、財政部、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北市政府、國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及學者專家,共同召開公聽會尋求解套。

與會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社會住宅代表的是憲法保障人民生活權,因此他主張依據量能課稅原則,對社宅本來就該減免租稅。

民衆黨立委蔡壁如則說,明倫住宅有爭議沒關係,主要是有了爭議之後就要想辦法解決。以目前面臨的問題來說,內政部是該主動訂出社宅的負擔基準補貼方式,而不是光以一句「市價8折」的口號把問題丟給地方。因此,她主張,免徵社宅房地稅的年限應直接訂爲55年,再讓地方政府基於自身財政紀律進行彈性調整,若認爲非收不可那就收,但若有辦法支應至少有法源免徵。

但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提醒,社宅的目標不是興建多少數量,而是幫助了多少弱勢家庭。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社宅平均最多隻有30%提供給弱勢族羣,所以,該不該拿大衆的錢補助租稅,這是很值得討論的問題。

江永昌指出,目前已先提出《住宅法》第22條修正草案,容許行政院可以無限次數授權地方政府免徵社宅房地稅。目前草案已完成一讀,若能凝聚社會共識,預計下個立法會期就能通過,屆時社宅成本將可不考量房地稅負預料將可有效降低社宅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