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備忘錄具法律效力 博斯自打嘴巴不訴訟走完合約

記者歐建智臺北報導

法律顧問告訴我們,只要口頭承諾都有法律效益,更何況是籤備忘錄。」博斯母公司華人衛星臺執行董事樹人表示,就依合約去走,會走完2年的合約。

桃園全猿主場。(圖/歐建智攝)

葛樹人2日希望跟中職共同經營CPBLTV網路轉播,否則不排除停止轉播中職的賽事,而且跟中職轉播代理商MP & Silva之間所籤的合約僅是備忘錄,應不具法律效力,而且博斯上半季已賠1.7億元,下半季再賠下去,並不合理

然而中職的態度也很強硬,2日迴應「不考慮」跟博斯共同經營,讓博斯吃了閉門羹,緊急在3日跟法律顧問開會了解。

葛樹人3日上午跟法律顧問開會,馬上自打嘴巴,他表示,律師表達口頭承諾就是一種合約,何況是備忘錄,文字合約只是增加可性度強度,備忘錄其實是有法律效力。

「我們會走完2年的合約。」葛樹人表示,博斯會秉持合約的精神,履行完跟MP & Silva所籤的合約,而且不想走上訴訟這一條路,不要觸及到法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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