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加碼補助設置太陽光電 工廠類建築物最高50萬元

新社光國公司廠房。(中市政府提供)

豐原八方夜市設備登記照。(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推動綠能改善空污,以103至107年太陽光電裝置量增長108 MW(千瓩)爲準,提出111年光電三倍增計劃,截至今年1月,光電累積裝置容量已達352.5MW(千瓩),達成率99.8%。爲鼓勵民間企業進一步設置經發局今年將針對工廠建築物加碼補助,每案最高可達50萬元,朝光電四倍增465MW目標邁進。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市府推動太陽光電政策機關帶頭做起,102年訂定「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並在去年9月修正標租作業要點,讓太陽光電設置地點從公有廳舍屋頂擴大到公有建物及屋頂、公有土地學校公園球場停車場閒置空間

根據臺電最新數據,截至今年1月,臺中光電累積裝置容量已達到352.5MW,距離原訂定目標353.3MW只差不到1MW。

市長盧秀燕今日於市政會議上肯定市府團隊的努力,將滾動調整並訂立新目標,提高爲「光電四倍增」,希望明年底前,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到465MW,全力朝2030年達1GW(十億瓦)願景前進。

張峰源指出,臺中共有42座公有市場,目前梧棲第一市場等7座公有市場已設置太陽光電,今年起推動「綠能屋頂」計劃,將直接遴選適當營運商協助民衆設置太陽光電,相較原本受理申請案後再逐案招標有助提升服務效率預計今年將再新增11處公有市場裝設完成,包括梧棲第二市場、沙鹿市場、清水第一市場等,讓太陽能發電比例攀升。

另針對用電大戶,市府依照「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分三階段公告,自公告日起 3年內需完成裝設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或採節能措施、購買綠電憑證方式辦理全市統計共507家用電大戶需配合實施,促進綠能發展。

經發局強調,爲鼓勵企業與民衆加入設置太陽光電行列,共同爲綠能節能減碳努力,市府繼107年、108年編列570萬元、去年編列1,540萬經費,補助民間設置太陽光電;今年持續加碼,總補助經費提高至1,890萬元,補助類別包含自用型每峰瓩(kWp)補助1萬8仟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爲30萬元、並聯型每峰瓩補助5000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15萬元。

另外,符合工廠資格的申請對象,每峰瓩則補助5仟元,總裝置容量100峰瓩(含)以下者,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總裝置容量101峰瓩(含)以上,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相關補助計劃詳情請至經發局網站(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04-22289111#31424洽張小姐經費有限,歡迎符合資格者儘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