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危老重建 最高補助5萬5000元
臺中市民辦理老屋重建,逐步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配合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劃,補助臺中市民老舊房屋重建,只要民衆申請的建物符合危老重建條例;經重建計劃覈准後,即可申請補助最高5萬5000元。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10日下午5時止,或至今年度補助款275萬元用完爲止。
都發局指出,市府除重建計劃補助外,還有其他危老重建的補助配套措施,包括辦理結構初步評估,可享有1萬2000元至1萬5000元補助;若需進行結構詳評,每棟評估補助費用最多30%,最高補助40萬元。
都發局說,危老建物地開工後至領得使用執照期間,免徵收地價稅,領得使用執照後2年,減半徵收地價稅及房屋稅;以及若重建前所有權人爲自然人,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所有權未移轉,還可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至喪失所有權爲止,最長可達10年。
都發局表示,對於想重建卻苦無資金來源的民衆,政府也提供「信用保證」、「利息補貼」及銀行配合「危老融資方案」等相關優惠措施;期盼幫助更多臺中市民辦理老屋重建,逐步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
都發局強調,市府今年度已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危老重建補助計劃經費275萬元,申請人可在受理期間,填妥相關文件後向市府申請,文件可至「臺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專區」下載,呼籲有需要的民衆把握機會,多加利用危老重建相關補助及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