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赴烏克蘭治病 男抗罰敗訴

蔡男涉嫌在臉書張貼幹細胞治療廣告仲介民衆烏克蘭治療,遭衛生局開罰5萬元。他不服提訴願,高雄地院日前判他敗訴。(取自蔡男臉書/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蔡姓男子在臉書刊載「烏克蘭胚胎幹細胞」對治病有效且能回覆年輕的文章,高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對他裁罰5萬元。蔡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高雄地院認定他有招徠醫療業務之實,判決敗訴。

蔡男2016年起至2019年間多次在臉書上刊登「烏克蘭胚胎幹細胞」對白斑症異位皮膚炎、紅斑狼瘡、血管瘤、小腦萎縮症等疾病治療有效,還宣稱能回到年輕、延長生命功效

蔡除在臉書推銷,更替幹細胞生意開專用帳號,個人簡介上寫「胚胎幹細胞」,及在「Euscc烏克蘭胚胎幹細胞醫療機構工作,還標註現居烏克蘭基輔

由於臺灣沒有幹細胞療法,任何相關宣傳都屬違法,加上幹細胞來源爲流產胎兒,充滿爭議。高市衛生局認爲蔡臉書廣告,涉及招徠醫療業務,違反《醫療法》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爲醫療廣告規定罰款5萬。

蔡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烏克蘭友人向他介紹、在當地可施打胚胎幹細胞治病,有需要可到烏克蘭施打,只是分享親友訊息,並未從事販賣或仲介。但法官審理認爲,蔡去年5月接受衛生局人員訪查,曾坦承擔任仲介,還在稽查文件簽名,只要有醫療廣告行爲就違法,裁罰並無不當,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