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鈦白“定增套利”案件披露,中核鈦白、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被罰沒2.35億元
4月19日晚間,中核鈦白、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從罰沒金額來看,中核鈦白實控人王澤龍、洪浩煒、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預計罰沒合計2.35億元,其中罰款預計總額1.57億元,沒收預計總額合計7753.2萬元,預計罰款金額是沒收金額的2.02倍,相當於沒一罰二。
此前4月12日晚,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雙雙披露公告,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兩家券商均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中信證券披露公告稱,公司及全資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和中信中證資本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信證券和中信中證資本立案。
海通證券披露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4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年3月13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中核鈦白同日披露公告稱,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澤龍通知,獲悉其於2024年4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信息披露違法等違法違規行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年3月13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王澤龍立案。
最新的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王澤龍、洪浩煒、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一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上述涉事主體作出行政處罰。
依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王澤龍、洪浩煒、中信中證資本、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違法行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753.2萬元 ,其中沒收王澤龍違法所得6063.8萬元 ,沒收洪浩煒違法所得1419.39萬元,沒收中信證券違法所得191.07萬元,沒收海通證券違法所得78.94萬元。
此外,中國證監會對洪浩煒與王澤龍、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共同違法行爲處以罰款3500萬元,其中由王澤龍承擔30%即1050萬元,中信中證承擔30%即1050萬元,洪浩煒承擔20%即700萬元,中信證券承擔15%即525萬元,海通證券承擔4.5%即157.5萬元,韓雨辰承擔0.5%即17.5萬元。
中國證監會對王澤龍與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共同違法行爲處以罰款1.2億元,其中由王澤龍承擔50%即6000萬元,中信中證承擔30%即3600萬元,中信證券承擔15%即1800萬元,海通證券承擔4.5%即540萬元,韓雨辰承擔0.5%即60萬元。
同時,中國證監會對王澤龍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200萬元罰款。
中信證券表示,對於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及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誠懇接受處罰,並將深刻反思,認真落實整改,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落實監管要求,舉一反三,全面系統排查各項業務管理短板,深入開展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建設,切實提升合規穩健經營水平。
海通證券也表示,公司誠懇接受處罰,並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進一步優化合規內控機制,不斷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和水平,堅持舉一反三,依法合規、穩慎推進公司各項業務。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