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後一任鐵道部長 、74歲的盛光祖,受審!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8月3日消息,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擔任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黨組書記、署長,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666萬餘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14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盛光祖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1年9月,盛光祖被開除黨籍。
經查,盛光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信息顯示,2011年2月,盛光祖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2013年我國實行鐵路政企分開,鐵道部撤銷,盛光祖成爲中國最後一任鐵道部長。隨後,盛光祖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16年10月,時年67歲的盛光祖從中國鐵路總公司退休。
瀟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