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徵聚碳酸酯反傾銷稅 經部:已助臺廠獲較低稅率

中國商務部裁定臺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將從明天起徵收反傾銷稅。經濟部表示,自前年中方展開調查時,即鼓勵臺灣業者積極應訴,也補助業者聘僱律師協助應訴的部分費用,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

爲因應中國石化產能過剩情形,經濟部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開拓藍海市場。

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發佈公告,對原產於臺灣的進口聚碳酸酯反傾銷做出最終裁定,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並從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爲期5年。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說明,中方今天公告本案終判結果,認定自臺灣進口的聚碳酸酯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反傾銷稅爲9%、12.2%、22.4%不等。

貿易署指出,從112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結果觀察,國內應訴廠商終判稅率由約17%,降低至9%到12.2%。

貿易署表示,經濟部於111年12月上旬中方展開調查時,即鼓勵臺灣業者積極應訴,也補助業者聘僱律師協助應訴的部分費用,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

爲因應中國石化產能過剩情形,經濟部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例如整合石化、機械、紡織等產業,組團前往印度、東協、非洲等新興市場。

另外,經濟部將積極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提升臺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中國商務部2022年11月30日對於臺灣進口的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23年8月14日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8月15日起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進口經營者進口涉及公司所生產物料時必須提交相應保證金,並在同年11月公告,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決定將調查期限延長至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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