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執政黨「盯場」內定駁回核電公投 黃士修「評論公共利益」不起訴
▲黃士修曾因質疑執政黨盯場公投案到臺北地檢署出庭。(圖/資料照)
以核養綠公投案領銜人黃士修去年舉行記者會指控,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秘書長羅文嘉到中選會「盯場」,駁回核電延役、核能減煤等公投案,遭中選會控告涉侮辱公署,但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人民提案公投是否成立屬可受公評之事,13日以罪嫌不足爲由,處分不起訴黃士修;另外邵姓民衆因質疑中選會公正性被送辦,也以相同理由不起訴。
去年11月11日,黃士修舉行記者會,批府院黑手介入中選會,使得他提案的多項核電公投案遭中選會駁回,黃事後被中選會依侮辱公署罪函送法辦,但他辯稱,之前就曾聽綠營朋友提到,「府院已內定不合格率11%(指提案連署書審查)」,他查證發現,被認定的不合格率真的是11%,而且是一開始不合格連署書只有1459份,1個月後再被挑出9592份沒簽名的連署書。
檢察官詹騏瑋調查,中選會的確一度駁回公投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後,中選會才又受理審查,中選會是重要政府機關,執掌工作與民衆提案公投是否成立有關,與公共利益有高度關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黃依個人認知判斷提出質疑,主觀上不是要妨害機關名聲,處分不起訴。
此外,邵姓民衆在臉書轉貼文章「丁守中敗給柯文哲還是中選會」,也被中選會認爲有侮辱公署之虞,函送地檢署,但檢察官郭耿誠調查後,同樣以中選會是辦理選務機關,民衆單純對選務工作提出質疑,並非無故謾罵,認定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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