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啓動同婚專案小組 下週與內政部討論全面開放註記

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向媒體報告同婚法案進度。(圖/張暐珩記者攝)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佈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制定。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31日表示,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固定每星期開會,辦理配套法規研修及法案研擬作業。而目前許多縣市採用同性註記,她個人傾向未來全部開放註記,下星期首次會議將與內政部溝通。

總統府對釋字748號解釋,請行政院部門後續依釋憲結果,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如期完成三讀。陳美伶3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已啓動專案小組,未來每個星期至少開一次會議,儘速把後面法制作業做出來。將由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邀其總統府、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衛福部勞動部本院陸委會人事總處司法院等相關機關共同與會。

陳美伶強調,她不看過去做了什麼,而是大法官解釋後,行政部門應該做什麼。親屬關係建立在血緣與婚姻上,權利義務怎麼做到保障,這是該努力的方向,「我認爲大法官給我們很大空間,也給我們思考,在這樣空間下,如何取得大家的平衡;立法技術已經是末端,前端要做什麼,同性希望哪些權益受到保障?我相信他們要的不是形式關係,而是實質義務保障。」

對於外界目前討論該直接修改民法、或立專法專章,陳美伶說,或許還有第四種方法,但這不是現在要給大家的答案。她提到,目前臺灣有11個縣市已經辦理註記的工作 ,總共有2060對註記(女同志1643對、男同志417對),她個人傾向開放全部註記,將在下星期第一次會議中,與內政部討論,如果有縣市因自治法不願意跟進,或許看可否讓同志直接到內政部註記。

不過,陳美伶對於時間表規劃,則說「不敢講」,理由是她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接觸,也沒有教書。還有媒體問到通姦除罪化的議題,她認爲,同志有關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法律修正會先進行,刑事處罰先會放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