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斷臺版檸檬車法七一上路 瑕疵車更換擔保期只給半年

臺版檸檬車法汽車定型化契約公告,明定7月1日上路,但經濟部仍維持預告時的擔保期限,並未比照國外更長天數。(圖:資料照)

結果還是沒有再延長!經濟部今天公告俗稱「臺版檸檬車法」的汽車定型化契修正,對新車購買後的擔保期,維持預告時的半年(180日)或里程1.2萬公里內,出現重大瑕疵都可要求換車或解除契約,新版7月1日上路。

這個版本早在2019年就由經濟部提出預告修法,但因擔保期比起美國「2年、2.9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遠遠不及,不少車主與自救會團體氣得在當年走上凱道抗議,痛批臺版是「圖利財團」。

所謂檸檬車,是藉酸澀檸檬味從車主角度比擬那些車子老是修不好的瑕疵車。我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訂定已是23年前的事,在檸檬車爭議事件頻傳下,經濟部乃啓動修法。

經濟部商業官員表示,現行瑕疵車認定日期、里程數,都是由雙方協議實際卻是業者單方決定,保障期可能只有30天、里程5000公里,對消費者不利。

這次汽車定型化契約主要有兩大重點,一是重大瑕疵車認定日期、里程、維修次數3個標準明確化。新版定義,汽車(新車或二手車)過戶後180日、里程數1.2萬公里內,看哪個先到,汽車發生重大瑕疵,消費者都可要求更換同型(等值)車,或解除契約。

所謂重大瑕疵,新舊版本都有行駛中起火、暴衝、煞車失靈、行駛熄火、引擎溫度過高、以及有其他危害身體重大安全等6類狀態,但新版除起火外,新增其他5樣態只要維修次數2次未修復就達門檻

另一大重點是新增「屢修不復」條款,同樣在上述期限或里程內,車主只要在保養手冊指定場所維修,相同瑕疵修4次或是無法使用天數達30日,一樣可以要求。

對於新版保障仍不如美中等國,商業司官員認爲,過去是沒有保障,現在新版保障期已提升到半年、1.2萬公里,對比原範本已經有一定保障。至於公告後要到7月才實施,是因爲很多業者是外國車廠,需要跟總部報告訓練人力等等,給予緩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