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遭縱放檢抗告 桃院「最速件」專車已出發直送高院

桃院8日上班日開始相關作業,上午10點已派出專車,以「最速件」檢送抗告卷證至高等法院。(蔡依珍攝)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收賄案遭桃檢聲押,桃園地院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怒批「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當庭抗告,快馬加鞭於當天傍晚將抗告書送抵桃院,桃院今(8)日上班日開始相關作業,上午10點已派出專車,以「最速件」檢送抗告卷證至高等法院。

鄭文燦捲入貪污弊案,桃檢去年接獲檢舉低調蒐證,上月陸續將行賄5人聲押禁見,針對收賄的鄭文燦則4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卻屢遭值日法官以卷證內容完備「無必要」駁回,5日以傳票通知鄭到案,訊後當庭逮捕聲押,法院仍裁定500萬元交保,僅限制住居、限境出海,讓檢方跳腳、痛批「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以法官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快馬加鞭寫好抗告書於當天傍晚送抵院方。

桃園地院昨表示,已收到檢方抗告書,待上班日會即刻開始相關作業,作業流程包括影印卷證、製作函稿、送印蓋章、安排人員送往高院等,並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送請高院裁定。

桃園地院今指出,相關作業已完成,上午10點派出專車,檢送鄭文燦案的抗告卷證至高院,黑色公務車預計11點前就能抵達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