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最速件處理鄭文燦交保「抗告書」 高院最快今晚做出裁定

▲鄭文燦500萬交保後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吳銘峰、莊智勝/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收賄疑雲,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桃園地院6日下午裁定新臺幣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流程送高院處理,預估今中午抗告書將送抵高院,順利的話輪值庭傍晚就會開始審理,預估最快今晚會做出裁定結果。

鄭文燦疑似涉及華亞科學園區開發弊案,桃園地檢署檢方5日突襲,將鄭文燦帶回偵訊長達16小時,並認定鄭涉犯貪污罪嫌,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6日下午開庭後,認爲鄭確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但2018年8月時又交還廖姓人士,也無法證明該錢爲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

桃園檢方獲悉結果後,質疑「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當庭提出抗告,並於6日晚間完成抗告書送交院方。桃園地院7日迴應,確認已經收到抗告書,將會請同仁以「最速件」處理,預計今(8日)中午將送抵高院,下午即可分案,承審的輪值庭今傍晚即可開始審理,預計最快今晚間會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