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臺中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 規劃青少年運動休閒設施

臺中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議員爭取公園親子共融、休閒等設施均具備,唯獨缺青少年喜愛的運動球場設施。(市議員吳瓊華提供)

市議員吳瓊華接獲前竹里長林東潭與前竹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昆登陳情,7日在前竹社區活動中心前廣場召開協調會。(市議員吳瓊華提供)

臺中市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面積將近110公頃,未來居住人口將超過1萬人以上,開發案內公園、親子共融、休閒等設施均具備,唯獨缺青少年喜愛的運動球場設施。市議員吳瓊華接獲前竹里長林東潭與前竹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昆登的陳情,7日在前竹社區活動中心前廣場召開協調會。

政局工程科長坤雄表示,本案與吳議員和林里長溝通,討論適當位置將規劃在臺中天后宮旁的兒25和活動中心、學校附近公17預定地來保留籃球場的規劃,再由用地需求機關,進行球場的設施施作

吳瓊華說,青少年運動的場所很重要,本案不只前竹裡的居民使用,將來包含九德仁德烏日地區和鄰近的樹義裡形成生活圈使用率很高。希望能在開發案完成的同時,把籃球場一併完成,避免開發案剛完成,又有工程的進行,造成不便讓民衆有不良的觀感

林東潭裡長表示,前竹裡因爲區段徵收案的限制,50年來都沒有任何的運動休閒廣場,唯一就是大家現在現場看到已拆除的兒童遊樂器材。所以未來公園設施期盼包含運動設施的整體規劃,希望能一併納入同時完成。

經各界討論後,地方一致希望,請地政局同意在公17和兒25內設置運動場(籃球場),並由建設局配合地政局開發期程,編列預算同步施作完成,讓前竹裡的開發案能周延公共設施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