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火車具文資價值 環署將公告噴煙免罰

臺鐵結合古董國寶級仲夏寶島蒸汽火車,由CT270型蒸汽機車牽引莒光車廂出發。(圖/臺鐵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臺鐵蒸汽火車因車輛老舊鳴笛聲大、黑煙排放多,遭民衆檢舉要求臺鐵改造。文化部長鄭麗文昨(1日)在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全國大會提及此事,文化部已與環保署確認,將先以行政命令公告,具「文資價值」的蒸汽火車免受罰則,環保署今(2日)表示,會與臺鐵再協商

蒸汽火車因遭民衆檢舉造成空污噪音,盼臺鐵「改造」,但臺鐵認爲這樣就會失去原有「蒸汽」的特色,先前提出,希望環保署依空污法將蒸汽火車公告爲例外免罰對象

環保署與文化部目前傾向修文資法, 將先以行政命令公告,具「文資價值」的蒸汽火車可以例外免受罰,但外界質疑,在國家文化資產網上根本找不到「蒸汽火車」這一項,是要怎麼「合法噴煙」?

環保署空保處長吳盛忠表示,就法規而言,空氣污染防制法90條已明定,公私場所從事包含消防演練、緊急防止傳染病擴散而燃燒受感染之動植物、取得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從事燃燒者,只要逐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審查覈可者免受處罰,舉例如消防演練時本來就會噴煙,當然不可能開罰。

吳盛忠說,明白蒸汽火車的文化意義現行法規已有一定的彈性,接下來會與臺鐵進一步協商,調整相關規定,希望能維護好空氣之餘,也能保留該有的文化。

臺鐵機務處長賴興隆對此事樂觀其成,也謝謝環保署的支持,接下來,將思考如何讓排煙量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