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6.8秒殺1人 死刑打麻醉,1槍還有氣補2槍結束一生
犯下北捷殺人案的鄭捷,平均6.8秒就砍殺1人,被判死刑定讞19天后,於5月10日執行槍決,北所刑場陸續傳出3聲槍響,鄭捷終結生命伏法。法務部表示,鄭捷吃完晚餐,執行前施打麻醉,晚間8時47分開第1槍,發現他還有氣息,8時51分再開2槍伏法,死刑執行符合人道。
鄭捷2014年時,持刀搭上人潮最多、最常站距的板南線龍山寺至江子翠站列車大開殺戒,91秒內狠砍26人,導致4死、22傷,平均殺1人只要6.8秒,犯下史上最血腥的捷運隨機殺人案。纏訟2年,最高法院以5大理由認定「沒判死刑無法彰顯正義」,4月22日判決鄭捷死刑定讞。
▲▼鄭捷6.8秒殺1人,死刑打麻醉,1槍還有氣補2槍結束一生。(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法務部表示,在收到最高檢察署送到的卷證資料後,確認沒有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及精神狀態等,5月10日傍晚5時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令,晚間8時30分執行槍決,禮儀車晚間8時10分左右就進入北所等候。
法務部說,鄭捷在晚間先接受法醫施打麻醉針劑後失去知覺,法警8時47分開第1槍,法醫複檢發現他還有氣息,因此於8時51分再補開第2、3槍,完成槍決,結束鄭捷一生。禮儀車則於9時25分左右開出,將他的遺體載往板橋殯儀館,而他並未進行器捐,因爲近幾年死刑犯均未辦理器捐。
▼法務部表示: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已經完備。(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