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法衝擊!臺灣平民黨、機車黨向內政部申請解散

中華民國機車黨黨主席董建一曾經參選立委(圖/董建一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黨法》於2017年11月10日在立院三讀通過條文中指出,政黨若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連續4年未推薦候選人蔘與公職人員選舉,將可廢止其備案。不過,此法也衝擊到在臺灣超過上百個的小黨,目前包括「臺灣平民民主黨」跟「中華民國機車黨」都向內政部發函要求准予解散,表達對政黨法的抗議

立法院去年11月10日三讀修正通過政黨法,明文規範政黨運作規則,除要求已備案成立政黨,須一年內完成法人登記;每四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不得連續四年未推薦候選人蔘選公職,否則可廢止備案外,每年五月還須經會計師籤核申報前一年度決算表,讓不少小黨如臨大敵,面臨生存保衛戰

根據「聯合報」報導,臺灣平民民主黨將成爲第一個解散的小黨;過去長期關注機車騎士權益的中華民國機車黨也以「財務困窘,黨務難以繼續推動爲由」,決議解散中華民國機車黨。上週四內政部正式函令各政黨「政黨法」新制規範後,機車黨隨即於隔天回函,報請內政部准予解散,黨主席董建一就坦言,政黨法對小黨來說,要貫徹實在有極大困難。

董建一指出,民進黨強推「政黨法」立法,立法過程卻沒有徵詢小黨意見,政黨法通過後,給小黨徒營運成本壓力,卻毫無任何支持或協助,限制小黨蔘政發聲機會。不過,也有學者認爲,臺灣目前有335個政黨,很多資料沒有更新,有些政黨更成爲詐騙空殼,政黨法可以改正這些亂象,若僅要宣揚理念,成立政治團體會比較合適,並思考小黨退場的「落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