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金融圈!創紀錄受賄2.29億 一銀監局前官員受審

(原標題:震驚金融圈!創紀錄受賄2.29億,一銀監局前官員受審)

中國基金報 泰勒

金融反腐鬥爭正在進行中!12月15日,原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副巡視員建基受賄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庭審理。

宋建基被控受賄2.29億元,創目前銀行業監管系統中公開涉案金額記錄。

被控受賄超2.2億,宋建基受審

12月15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副巡視員宋建基(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本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於今年9月7日將本案交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系一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當庭指控被告人宋建基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分行綜合計劃處處長、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機構監管處處長、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正處級幹部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副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管理、個人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9億餘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指控的違法犯罪事實依法進行舉證、質證,並從案件事實與證據的認定、法律適用、量刑情節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

被告人宋建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

該案將擇期宣判

此前內蒙古銀監繫統多名官員落馬

6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中國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紀律審查和呼和浩特市監委監察調查。

一天後,該網站又發佈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尤其是2007年8月至2014年4月,他擔任中國銀監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監管內蒙古各大銀行機構。早其一天落馬的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翎就是在其監管之下。

事實上薛紀寧已是第五位被查的內蒙古銀監繫統官員。在他之前,自2019年11月開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委員劉金明、賈奇珍先後被查;

就在4月底,劉金明被“雙開”。官方通報中提到,他“對有關被監管機構野蠻擴張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風險”;“違規入股銀行機構謀利,爲被監管機構和有關人員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破壞監管隊伍風氣、監管機構政治生態,造成隊伍管理、業務監管“雙失守”。

值得注意的是,6月4日至6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了4則專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雲和李豔茹視頻

虞雲談到了劉金明等案中暴露出的監管失守問題。他表示,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金融監管幹部作爲金融秩序、金融安全的守門人,卻背離了監管初衷,棄守監管職責,甘於被“圍獵”,甚至樂於當“內鬼”。

針對內蒙古銀監繫統的案件,李豔茹表示,駐會紀檢監察組緊盯包商銀行重大風險背後的監管失守和利益輸送。“除了嚴查了劉金明、賈奇珍等人腐敗案件,該局數十名幹部還主動找到組織講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