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傳播妹喝酒狂歡 上牀壓摸胸還吻乳!色男不認罪竟控仙人跳
謝男否認有強制猥褻,還指控對方是要「仙人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謝姓男子被指控,在2023年3月25日凌晨2時許,邀請傳播妹小萱(化名)到他的租屋處,與其友人及另名鄒姓傳播妹共同飲酒、嬉戲,直到清晨6時許,謝男友人與鄒女上樓休息後,謝男竟強拉小萱到牀上,強壓並脫去衣物後,撫摸及親吻小萱胸部;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 小萱指控,當時房間內只剩她跟謝男,他先去廁所後出來時,就把叫她過去,她問謝男:「你要幹嘛?」隨後謝男就直接把她推上牀,對她做不禮貌的事情,像要硬上,一直脫她衣服,想要強姦她。
謝男用手跟用嘴巴碰到她的胸部,包含乳房及乳頭,她都有反抗,並說「不要」,還用腳踢他,但是謝男抓住她的手,把她壓在牀上,因爲謝男力氣太大,真的反抗不了。
謝男則是辯稱,並沒有親吻小萱胸部,是小萱靠過來抱着他,親吻他,還拿他的手摸她的胸部,他的友人跟鄒女上樓後,他與小萱因爲坐檯費發生爭吵,後來也有給她,但小萱離開後,卻帶經紀回來,說他對小萱不禮貌,隔天也有帶人來找他,根本就是要「仙人跳」。
法官檢視驗傷報告,小萱身上包含胸腹部、四肢部有多處抓痕,且驗傷時採集胸部上的檢體,經鑑定檢出謝男所留存DNA。
法官檢視,謝男友人與小萱的對話紀錄,謝男友人:「你要怎麼樣,我再跟他說」、小萱回:「今天就算是情侶,也要經過我的同意之下,才能做出性行爲,不然這樣就是犯法,更何況我跟他還不是情侶」、「更何況今天小姐哪一個不會說好聽話,雖然我說我是他老婆,但我也只是上班手段捧場做戲而已」、謝男友人:「那是我不對」、「我不應該上去」。
法官審酌,特種行業的陪侍小姐,其服務內容僅是陪同客人聊天、飲酒、倒酒等,並不包含可任意對其性猥褻或性交,謝男爲滿足一己之私慾,漠視他人之身體及性自主權,所爲影響小萱身心健康,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小萱達成調解或和解。日前依法判決,謝男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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