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找「傳播妹」到摩鐵坐檯陪酒 強壓吻胸性侵代價很大

科技男找「傳播妹」到摩鐵坐檯陪酒,強壓吻胸性侵代價很大。(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劉姓不甘寂寞,自行到摩鐵開房間後,透過傳播公司找來傳播小姐小美坐檯陪酒,但劉男獸性大發要與小美髮生關係,遭到她拒絕,並用手腳推阻,但劉男仍硬上得逞,事後遭小美驗傷提告。法院審理時,劉當庭和解,並賠償新臺幣60萬元,同時也獲得小美原諒。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劉姓男子於民國112年3月某日凌晨1時許,自行前往汽車旅館後,透過傳播公司找來小美坐檯陪酒,兩人在房內不久,劉男卻獸性大發,憑藉其身形及力氣強大,不顧小美口頭拒絕並以手腳推阻,將小美強壓在牀上後強行撫摸並親吻胸部,接着進行性侵。小美不堪受辱,趕緊離開後驗傷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定劉男僅爲逞一己私慾,竟利用邀約女方前來坐檯陪酒之機會,違反女方意願犯案,恣意侵害女方身體及性自主權,對女方造成身心創傷,考量劉男已以賠償新臺幣60萬元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