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肇烜/被軍校退學的愛滋病患 也需要「轉型正義」

▲「愛滋零歧視」宣導行動劇。(圖/紅絲基金會提供)

文/張肇烜

臺灣社會對許多疾病病友,仍存有污名與歧視。阿立,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他原本就讀國防大學,只差一學期就可以畢業;豈料因爲健檢驗出愛滋,從此備受歧視,最後竟然遭到記過退學。

整起事件,如同電影費城(Philadelphia)」的臺灣版!電影裡,湯姆漢克斯飾演的律師,儘管工作表現優異又出色,卻因爲罹患愛滋遭到老闆解僱;現實生活中的阿立,檢驗出愛滋後,從此改變了原本平順校園生活,最後因「品德有問題」遭退學處分,連人人平等的「受教權」都被剝奪...

「爲什麼只因爲我感染愛滋,在校方眼裡就從栽培中的未來軍官,突然變成非得退學不可的壞學生?」阿立這麼說。校方對阿立說:「同學都覺得你很奇怪,要不要自動離校?」甚至威脅他,若不自動退學,就要將病情告知家人。

這起事件引發國際關注,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在今年七月致函疾管署關切,疾管署更將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因爲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地寫明:「愛滋病患人權應予尊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

▲愛滋病患不應受到歧視與差別待遇。(圖/翻攝自愛滋權促會)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更明示公平正義原則:「不因任何人罹患任何疾病而有所差別待遇。」

法律都這麼訂了,常常高舉「人權大旗」的臺灣社會,卻還沒有跟上。

1984年臺灣出現第一例愛滋病,至今臺灣愛滋病感染人數已達三萬多人,每年新感染者多達千位以上。

很多愛滋病患都有像阿立一樣的遭遇,田啓元是臺灣第一位媒體曝光的愛滋事件者。他在成功嶺當兵時被驗出感染愛滋病毒,當時國立臺北師範大學拒絕他入學,那年是1986年。超過30年的時間過去,法規已明訂愛滋感染者的權益保護;愛滋病也從無藥可醫,到今日藥物高度發展,只要好好配合治療,感染愛滋病毒就像高血壓糖尿病一樣,是一種可以控制的慢性病

雖然如此,愛滋病患在社會遇到的,往往還是「漠視」和「歧視」。愛滋在臺灣,就像「黑死病」一樣,就像「傷寒瑪莉」一樣被社會監禁

誤解,很多時候來自不瞭解!百年前一位廚師瑪莉終其一生被強制隔離在孤島上的醫院,因爲大家不瞭解傷寒這個病,就像愛滋一樣,大家不瞭解,因此害怕。害怕和愛滋感染者生活在同一個環境。

在這起事件裡,校方在退學前希望能夠「隔離」阿立,不讓他和其他學生共餐、共浴、一起洗衣服、一起上游泳課;然而,很多人不知道,愛滋病和B型肝炎、C型肝炎一樣,都是透過血液和體液傳染,所以不管是共餐、共浴、共用馬桶,還是握手、擁抱和游泳等,都不會因此得到愛滋病。

▲愛滋權促會爲阿立舉辦聲援記者會。(圖/翻攝自愛滋權促會)

愛滋病患,最不缺的就是這些「歧視」和「恐懼」的眼光。阿立被軍校退學之後,他悻悻然地說:「我們軍人最重視紀律了」。

他言必稱「我們軍人...」,阿立想要「回去唸完書,至少拿到畢業證書。」他以能當一位保家衛國的軍人爲榮,這也是他一生早立定的志向,誰知他連學籍都保不住,有人問阿立,這條漫漫長路,走得下去嗎?

他說:「軍人就是要有堅忍不拔的勇氣」。

阿立的真實故事,也讓我們反思:保障病患就學的「基本人權」在哪裡?

臺灣不只政治需要「轉型正義」,對於這些長期被污名化、貼上標籤弱勢病患,也需要「轉型正義」;社會已經太多歧視,怎麼可以連教育單位都帶頭歧視,連公部門都帶頭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愛滋無法治癒,但是感染者可以很健康!」我們應該透過教育,告訴年輕朋友如何預防愛滋病、如何保護自己,安全性行爲;也透過教育傳遞大衆正確醫學知識,透過教育告訴民衆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才能避免無謂恐慌,去除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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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肇烜,醫師專欄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