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須賠償409萬元!福茂唱片迴應了

張韶涵合約糾紛,被經紀公司青田福茂唱片以違約爲由訴請法院求償,臺北地院認定她終止經紀約並無違法高院改判她還須賠償福茂唱片爲她支出的服裝造型費用63萬元,經最高法院廢棄,更一審改判她須賠償409萬元、賠償青田4萬元。可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福茂唱片表示:「對於今日法院做出張韶涵應賠償福茂唱片的判決,福茂唱片表達非常尊重!也感謝法院對業界倫理的肯定!」福茂一直都很珍惜與藝人之間的情誼,也希望雙方若有意見應該好好溝通。非不得已不希望由訴訟解決!

當初福茂唱片之所以會進行訴訟,初衷只是想要維護業界倫理,對事不對人!既然法院已經做出張韶涵應該賠償的判決,福茂認爲已達到了當初目的,如果張韶涵不再提起上訴,福茂也不會再有其他要求,福茂也祝福張韶涵在業界再度大放異采。

張韶涵因合約糾紛,被判須賠償福茂唱片409萬元。(中時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