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周泓旭今年5月出獄:要大家看誰在破壞兩岸關係

圖、文/鏡週刊

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畢業陸生周泓旭因吸收我國官員發展組織,去年3月遭以違反《國安法》羈押後,一審遭判刑1年2個月,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仍認爲被告犯行明確,今(26日)維持一審1年2個月刑度,周泓旭即將於今年5月遭押滿1年2個月,若屆時未有另案,周泓旭即可能獲釋。他出庭時說:「如果臺灣司法一定要把我塑造成共諜,我希望我是最後一個。」並強調,不管被判多久,都希望大家看清楚是誰在破壞兩岸關係

周泓旭被控去年2月間開價每季新臺幣30萬元,要吸收一名外交部官員,另還要以論件計籌方式,購買我國外交機密,遭官員向檢調單位舉發後,周男遭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後供稱,的確是有提到買資料言論,但都是吹牛,並非要發展什麼組織,一審臺北地院審理認爲中國與臺灣在國際上屬於敵對雙方,周男犯行明確,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判他1年2個月。

調查出,29歲周泓旭來自中國遼寧省,2009年就讀浙江大學時,就曾以交換學生身分來臺就讀淡江大學數個月,周男2012年至政大企研所就讀,4年前周男回中國後,被對岸一名李姓情治人員吸收後,李男要求周泓旭返臺鎖定臺灣黨政軍、外交等公職人員及有影響力人士發展情搜組織,檢調查出,周男即開始在臺灣找尋合作對象,積極與黨政人士及官員往來,在臺灣經常邀約黨政及公職人員飲宴

周泓旭在去年7月畢業後返回中國,再以臺灣詠銘國際公司董事身分申請來臺,鎖定1名他在臺灣唸書時期認識的外交部官員,前年8月起,周男就密集與這名官員往來,希望他替中國蒐集機密文件,除了按件計籌,他每季還可代爲爭取10,000美元的費用,周泓旭還向官員表示,我國已不少公務人員與他成爲合作伙伴

周男到案後,一度坦承受中國指示,來臺找官員或有影響力的人發展情報組織,但審理時翻供指稱檢調人員利用他渴求自由的心理要他認罪,並強調是遭我國情治單位陷害,起訴書指被他吸收的臺灣官員,根本就是我國情報人員,周男否認犯行,強調所謂有官員與他合作,都是吹牛的,今仍遭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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