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快評》笨蛋!要保護科技,不是單位
若論技術敏感與國安利益,臺積電難道比不上中科院與漢翔?爲正本清源落實保密,應以科技爲準,不應獨惠特定單位方爲正道!(圖/達志影像)
法務部與高檢署依據情資,考量國安需求,與國防部協調後,決修訂辦案規定,將中山科學研究院與漢翔納爲特別保護對象,針對民用科技研發、銷售及技術合作、移轉等商業機密,列爲法定「重大營業秘密」案件範圍,嚴防共諜竊密。
此種作法顯然搞錯方向,現代國家爲維護國家安全實施軍備及技術管制出口,提供相關限制與保護,系依據實體裝備與軍民兩用科技明確列表加以規範,而非針對特定產業單位提供特殊保障待遇。
我國軍備生產體系遍及民間產業,若論技術敏感與國安利益,臺積電難道比不上中科院與漢翔?爲正本清源落實保密,應以科技爲準,不應獨惠特定單位方爲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