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奮鬥中磨礪青春(青春日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現在,青春是用來奮鬥的;將來,青春是用來回憶的。”在美好青春中,選擇踏實奮鬥,在日後回憶時纔不會有後悔與遺憾。今年35歲的我是一名民警,在基層派出所工作了12年。從初出茅廬到成爲“治安尖兵”,我是通過許多案件歷練出來的。
我曾主辦過各類刑事案件3000多起,最讓我難忘的還是去年疫情期間的“19萬元假口罩案”。當時口罩等防疫用品備受關注,一些犯罪分子尋找到這個新“商機”,想要賺取昧心錢。絕不能讓這些發國難財的人得逞――這是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於是,我千里駕車、住廢棄浴室、街頭蹲守、啃泡麪……經過多方努力,案件最終成功告破。
我在基層見過很多頑劣分子,也見過不少橫行霸道的人,但在正義和“理”字面前,這些都能被一一擊破。有人問我:怎樣才能做到讓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在我看來,沉穩、理性是制勝的法寶。一次執法過程中,我遇到一個不願接受處罰、百般抵賴的嫌疑人,我擺事實、講證據、說法條,嫌疑人也承認自己的毆打行爲,但我發現問題癥結並非毆打而是欠款。爲了不留隱患死角,就要把案件理清楚。“曉之以理”之後,我又“動之以情”:“打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家人也跟着丟人……”終於,嫌疑人慢慢被我說動心,承認欠款事實。雙方達成協議,此事圓滿解決。
有人問我,工作中最大的成就感是什麼?我認爲是我處理過案件的嫌疑人真心悔過。一次辦理盜竊案,我發現嫌疑人雖然年紀小,但卻因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過,被抓後還滿嘴謊言,想要逃脫,我用一個個證據鏈擊破她的伎倆後,她沉默了。當時我也在想,一個未成年人爲何會到這般地步?原來,她從小沒有父母關懷照顧,更沒人認真關心她想什麼。於是,在她住院治療期間,我每天利用休息時間到醫院探望,在生活細節上給予她關心幫助,與她說法講理。最終,她真誠地認錯悔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