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纏訟多年上新聞而想不開搶銀樓 法官採信減刑判3年
屏東周男與前妻纏訟多年上新聞而想不開搶銀樓,法官依強盜未遂罪判刑3年。(謝佳潾攝)
今年3月間,屏東縣內埔鄉發生一起銀樓搶案,周男持金屬球棒毆打老闆欲搶金飾,結果遭警方及時制伏未得手,而案件進入法官審理時,周供稱,他是因父親車禍過世、加上與前妻官司纏訟多年又被當成新聞報導,一時情緒失控纔會想藉搶劫讓警察結束他的性命,對此,法官採信周的供詞減輕其刑,依強盜未遂罪判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間,周男至內埔鄉一家銀樓佯裝要買黃金飾品,隨後趁隙持金屬球棒毆打老闆夫妻,導致2人頭部受有撕裂傷,所幸警方及時到場將周壓制在地,未讓周行搶得逞。
案進法院審理時,周向法官坦承犯行,但他供稱,他是因父親車禍過世、加上與前妻親族間纏訟2年多,導致情緒崩壞,纔會去做這件事,案發當天他是真的想買金飾去祭拜母親,但突然間萌生搶劫念頭,覺得如果搶劫可以讓警察結束他的生命,儘管理智告訴他這樣做是不對的,但當下仍失去理智,他對被害人感到很抱歉。
周還提出與前妻官司被當成新聞報導的擷圖,以及經營公司的相關資料,藉此證明案發當時、他真的是因諸多煩心事而情緒失控做錯事。對此,法官從周提出的事證採信周的供詞,認爲周是爲逃避現實而犯案,而非意圖藉由暴力而取得不法財產。
法官說,雖然法院不鼓勵任何人爲求逃避現實而犯罪,但審酌周犯後坦承犯行,態度並無不佳,又無前科紀錄且願意和解,因此合議庭決議減輕其刑,依強盜未遂罪判有期徒刑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