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高考作弊!兩教師落網
企圖幫助學生在高考中作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瞭解到,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兩名被告人雖因擔心作弊無法成功而最終放棄,仍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受到刑事處罰。
已準備作弊器材,擔心失敗最終放棄
2020年6月,李寧在湖北省通城縣某高級中學教學期間,有學生家長聯繫他詢問是否可以安排高考作弊,李寧在收下學生家長5萬元後,答應幫忙。
判決書披露,隨後李寧來到該縣初中教師李興家中商量幫助學生高考作弊的事,決定由李興負責考試作弊器材,李寧負責聯繫家長。同年6月底,李興邀約李寧來家中測試考試作弊設備。因擔心作弊無法成功,李寧在距離考前一個星期時,將之前收取的5萬元退還給葛某。
案發後,李寧和李興於2020年7月4日被赤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被逮捕。
赤壁市人民法院遵照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於2021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院: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兩人獲刑
赤壁法院認爲,被告人李興、李寧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情節嚴重,其行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
法院認爲,兩名被告人在着手實施犯罪後主動放棄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認罪認罰,亦可予從輕處罰。
赤壁法院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興犯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李寧犯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單處罰金3萬元。(文中案件當事人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