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逃死!高市母女雙屍案更二審 貨車運將改判無期

▲蔡永清老闆娘母女,被判2個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貨櫃車司機蔡永清2014年9月殺余姓母女案,隔年12月高雄高分院一審判蔡無期徒刑和死刑;其中殺餘婦部分最高法院判處無期確定,死刑撤銷發回,經更二審重新審理,殺女部分改判無期徒刑。

蔡永清(61歲)本來是餘婦僱用的聯結車司機,2人發展成爲情侶關係,因房屋收益發生糾紛。前年9月,蔡男帶着水果刀和打火機闖進對方住處縱火,並砍殺餘婦41刀,撞見餘婦女兒又補了16刀,母女雙雙遭砍死。

一二審法官認爲,蔡男雖然手段兇殘,但國中畢業的他有一絲絲悔意,故判無期;不過,高分院更一審認爲,他殺害19歲少女惡性重大,沒有教化可能,這部分改判死刑。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蔡殺害餘婦的部分維持無期徒刑定讞,殺害餘婦女兒部分則發回更審。更二審法官認爲,蔡男服刑25年後符合假釋規定時已86歲,對社會危害性不高,因此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