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車場雙屍案 冷血殺手陳福祥二審仍判死
西門町雙屍案兇嫌陳福祥(中)一審遭判處死刑,高院二審今(11月29日)天仍判他死刑。(資料照片/中央社)
臺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高院維持臺北地院判決,認定冷血殺手陳福祥在鬧區開槍殺人,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罪無可逭,且屬於兩公約的最嚴重犯行,他假釋後出獄再犯本案,顯見其再社會化可能性低,將他判處死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前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隔天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泄漏行蹤被逮。
臺北地院認爲陳福祥雖坦承犯行,但被害人和他不相識卻加以殺害,他視人命如草芥,且在假釋期間再犯本案,教化可能性低,就槍殺蔡宗育部分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殺害蔡鎧陽部分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
案經上訴,高院開庭時陳男辯稱是因蔡宗育用手摸腰部,他誤以爲對方要拿槍,於是先下手掏槍殺害,他要離開時蔡鎧陽剛好買飲料返回現場,他因擔心對方反擊,才慌了手腳開槍加以殺害。
坐在法庭旁聽的死者家屬怒斥陳福祥爲了卸責說謊,整起事件是他預謀誘殺兩名年青人,並且槍槍都是對準被害人要害,顯見陳福祥手段兇殘,應該判處死刑。
高院審理後認爲,陳男殺害蔡宗育後,爲免事蹟敗露又開槍殺死蔡鎧陽滅口,他的行爲是兩公約最嚴重的犯行,雖然他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並賠償蔡鎧陽家屬20萬元,但由於他再教化可能性低,無法預防他再犯,將陳判處死刑。全案可上訴。
被害人蔡宗育、 蔡鎧陽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臺北地檢署審議後認爲,兩名被害人是因毒品交易糾紛遭殺害,本身需負過失責任,扣減3成補償金額,去年議決補償2人家屬共4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