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教化可能」判免死 副典獄長:很多演技超好都裝的
林春雄等5人姦殺少女焚屍一案,一審認有教化可能,高院又以無殺人犯意等因素,其中2人無期徒刑,類似因爲有教化可能,從死刑改判無期的案例不少,但新竹監獄副典獄長鄭秉先表示,「是否能教化太主觀抽象,根本沒有公信力,加上很多人都是裝出來,抄經書說已經懺悔,演技都超好。」
八里雙屍命案主嫌謝依涵更二審逃過死刑、「臺大宅王」張彥文47刀砍死女友還親吻死者下體 、嘉南藥理大學男大生黃仲佑掐死學妹再性侵、焚屍等案件,都是一審判死刑或無期,到二審還是無期或是改判有期的案例,其中很大的原因,都是法官考量他們有教化可能,但這如何認定?從事獄政工作多年的鄭秉先說,「連我們第一線的人員,都很難說了,法官爲何能判定可以教化?」
▼謝依涵被認爲「再犯可能性低」。(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教化可能太過主觀且抽象,根本沒有公信力。」鄭秉先提到,臺灣目前還沒有廢除死刑,但真正執行的也很少,「很多被告在監獄抄佛經、信教、懺悔,都是裝出來的,演技都超好,一知道自己二審被判無期,不用死了,回到監獄又是那一副嘴臉,根本沒有悔意,對被害家屬來說,就是二度傷害。」
鄭秉先也說,「有些死刑犯還沒執行前,在獄中是煎熬,對獄所也是負擔,因爲他們就會覺得都要死了,遵守那麼多規定幹嘛?」建議以被告是不是有積極向被害家屬請求原諒,而不是用教化可能做量刑標準,「否則司法到底在保護好人還壞人,其實民衆心裡早有定見。」
▼張彥文還向法官訴苦,「無期徒刑太重了,希望能改判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