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棧停業一年 臺中市法制局提醒消費者向業者申請退款

另若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刷卡,預付費用者,亦得依信用卡爭議款程序申請退費。

法制局提到,臺中永豐棧酒店日前因前後經營團隊發生糾紛,導致永豐棧酒店自今年12月16日起停業一年,許多已預購住宿及餐飲服務的消費者,紛紛向市府法制局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如何處理。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爲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官已要求停業前的實際經營團隊-「順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聯絡專線電話,及LINE ID,並主動聯絡消費者辦理退款。

李善植也提醒消費者,如使用信用卡購買商品或服務,因業者結束營業而無法領取者,持卡人均得依信用卡爭議款程序,向原刷卡銀行申請退費。

惟退費申請有期限限制,以VISA、MASTER信用卡爲例,持卡消費者需自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的120個日曆天內,且需在消費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就未提領的服務範圍內,檢附具體事證向髮卡銀行申請爭議(以上日期均需預留15個銀行工作日),以減少消費損失的風險。

消保官何怡萱表示,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在機關上班日以手機、市話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如需申訴亦得上網至( https://www.consume.taichung.gov.tw/1209363/Nodelist )臺中消保園地,線上進行申訴,由市府協助爭取權益。

順爲國際公司訂房退款,聯絡電話0985-503789,及訂席、會議場地退款,聯絡電話0985-580789,兩者聯絡時段均爲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