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潘孟安涉貪!前立委樑牧養要賠180萬並登報道歉

前立委樑牧養因其經營的渡假村遭屏東縣政府多次稽查、開罰,多次影射時任縣長的潘孟安涉貪,潘提告求償後,最高法院判賠180萬元確定。(潘孟安。本報資料照片)

前立委樑牧養因其經營的渡假村遭屏東縣政府多次稽查、開罰,多次影射時任縣長的潘孟安涉貪,潘提告求償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認定樑的言論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判賠180萬元,另須在《中國時報》等3大報全國版版頭刊登勝訴判決主文,全案確定。

潘提告主張,樑因在屏東縣租地經營悠客馬術渡假村,與人發生糾紛而遭檢舉,經屏東縣政府稽查,確認違法屬實後開罰,樑不滿向他求助未獲迴應,從2020年2月起以發行「火大爆報」、召開記者會、宣傳車遊街、成立臉書、網路頻道等方式,散佈對他不實的言論。

潘孟安說,樑所指的內容涵蓋他接受財團供養、官商勾結炒地皮、貪污縣長收受紅包、愛喝酒私生活不檢點、結交檢察官干涉司法、買通縣議員等6大類,損害他不譽,侵害次數15次,每次12萬元計算,請求精神慰撫金180萬元,並須回覆他名譽。

高雄高分院認爲,樑的言論未能證明爲真實,且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已不法侵害潘的之人格權及名譽權,考量潘曾獲選爲最高星等五顆星縣長,樑侵害他的次數15次,每次12萬元計算,合計180萬元屬適當。

合議庭判決樑須賠償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3大報全國版版頭,將本件確定判決之歷審勝訴之主文刊登1天,樑須移除網路相關影像及內容,不得再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媒介散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