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排放廢水硼超標24倍!中火再犯重大違規 不排除勒令停工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年上半年查獲4次中火排放廢水超標,重罰2千萬元,不料,9月又查出排放污染物「硼」超標24倍之多,市府環保、新聞和衛生3個局長7日召開記者會,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中火已是累犯,已要求21日前陳述意見,到時不排除再重罰2千萬元,甚至勒令停工。
▲衛生局長曾梓展(從左至右)、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聯合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鄧木卿攝)
▲吳志超當場提供檢驗數據,證實中火排放硼嚴重超標。(圖/記者鄧木卿攝)
臺中進入空污季,市長盧秀燕「下重手」,一改過去先輔導的作法,目前只要違規就直接開罰,並加重2至3倍處分,在盧秀燕指示下,環保局總動員展開「臺中港區大型固定污染源深度稽查專案計劃」,並將中火列爲重點查覈對象,進行空污、水污及廢棄物污染防治密集聯合稽查。
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和衛生局長曾梓展3人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吳志超當場拿出檢測報告,細數中火歷次違規情形,今年1月9日查獲硝酸鹽氮68.9毫克/公升、3月6日查獲硝酸鹽氮91.6毫克/公升,3月21日查獲硝酸鹽氮105毫克/公升,皆超出標準的50毫克/公升;4月10日也查獲懸浮固體72毫克/公升,超出標準的30毫克/公升2倍以上,目前市府累計已開罰2562萬元,創國營事業史上開罰最高紀錄。
吳說,環保局9月19日再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竟又發現「硼」濃度高達121毫克/公升,遠超出標準的5毫克/公升24倍之多,已達到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義的嚴重違規,情節重大,中火今年至今已有5次明顯重大違規。
▲環保局人員檢驗中火排放水,發現硼嚴重超標。(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他說,環保局已在5日行文臺電依法要求在14天內,也就是21日前提出陳述意見,市府收到陳述意見後,再依違規情節,最高重罰2千萬元,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
另外,有關「硼」對健康的危害,曾梓展指出,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孕婦有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一般民衆的呼吸道、腸胃系統也會受到危害。
黃國瑋則說,中火是國營事業,又是全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理當遵守法律,將環保措施做到滴水不露,作爲其他民營企業的表率,很遺憾中火「一意孤行」,不僅空污傷市民的肺,水污更是破壞環境,讓市民健康受到威脅,市府將鐵腕整治,強力要求中火加強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