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丁守中驗票北院29日赴北市選委會封票匭 12月3日開驗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國民黨提名北市候選人丁守中28日再度聲請驗票,臺北地方法院將在29日下午,啓動重新計票的查封程序地點在臺北市選委會合議庭3名法官書記官都會到場,而暫時預定12月3日開始驗票。

▲丁守中28日再度赴臺北地方法院聲請驗票。(圖/記者林敬旻攝)

丁守中於28日上午赴臺北地方法院再度聲請驗票,北院下午以電腦抽籤分案,以人工抽籤方式選出專股辦理。抽選結果,由承審過馬王政爭中,王金平聲請確認黨籍案的陳靜茹法官擔任受命法官,陪席法官爲洪文慧審判長蔡哲政

北院表示,證據保全與重新計票爲兩件不同事情,證據保全部分,因考量到保全秘密性問題,稍晚纔會公佈結果,重新計票部分,29日下午將前往中選會封票匭,預計12月3日也就是下週一,開始驗票。至於驗票地點,將待法官與中選會等討論後決定。

查封及驗票流程如下:(以保證金已繳納完畢爲例)

1.查封程序開始。

2.承辦法院通知聲請人、同選區其他候選人、中選會,決定時間、地點、方式。

3.法官與聲請人到場,查封選舉人名冊選舉票、投開票所報告表。

4.書記官制作重新計票查封筆錄物品清單。

5.法官指定保管人保管選票等物品。

6.重新計票程序開始。

7.檢視查封物品外觀是否完整,檢選舉人名冊、選舉票、投開票所報告等。

8.查驗選舉人名冊。

9.點算空白票、未領票。

10.計算有效票及無效票,如遇爭議,由法官當場認定、裁奪。

11.書記官制作重新計票筆錄及結果表。

12.重新計票結果通知中選會、臺北市選委會等。

13.如改變當選或落選結果,發還保證金予聲請人。

14.若未改變結果,不發還保證金,納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