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再爆錢櫃重大消安必檢24項 卻只查6項

議員吳沛憶再踢爆,林森錢櫃過去3 年4次的公安消防檢查紀錄表中,24項重大公安必檢項目竟沒有1次查完,每次現場僅檢查6項。(張穎齊攝)

林森錢櫃祝融釀成重大死傷,主因爲5大類7項消防安全設備全被關閉,北市議員吳沛憶再踢爆,林森錢櫃過去3 年4次的公安消防檢查紀錄表中,24項重大公安必檢項目竟沒有1次查完,每次現場僅檢查6項,平均超過10項還要補查,且北市府火災前最後1次消防安檢還敢稱「全合格」,其實僅3項合格,那5大類7項完全沒檢查。

吳沛憶指出,調閱林森錢櫃過去3年4次的公安消防檢查紀錄表,包括消防警報、內部廣播、灑水系統、排煙系統、緊急照明等24項重大公安必檢項目,歷年府級公安檢查,只檢查 3分之1,平均超過 10項註記「補查」,也就是當天沒有檢查。

吳沛憶加碼爆料,火災前最後一次安檢,所謂「消防安檢全部合格」,不是 24 項全部合格,是隻有3項合格,包含5大消防安全設備當天竟沒有檢查。

「到底有沒有放水造假、包庇業者?」吳說,北市府上個月128家封閉式娛樂場所全部安檢合格,例如3月6日,市府針對封閉式娛樂場所進行全面稽查,包含錢櫃 6 家分店,沒有1家違規;3 年來,市府針對林森錢櫃安檢26次,連火災前 4 天最後1次檢查,消防、建管「全面合格」,大火後相隔一週,市府再次檢查4家錢櫃分店才查出有違規。

她也提到,這2天市府高層下令,各局處收到議員調資料,都要籤核到最高層級,資料纔可以提供,她向市府調閱錢櫃案相關資料,很多到現在都拿不到,按照往例,建管處安檢,現場都會拍若干照片做檢查紀錄,但如今爲何不公佈歷次安檢現場照片?爲何她向市府索資,建管處改口堅稱沒照片?市府可以不提供議員資料,但請務必保存證據,提供檢調調查,坦誠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