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雙碳”目標賦能“四大結構”綠色轉型

□陳帥 黃娟

“雙碳”目標是指中國提出的“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 “雙碳”目標和“四大結構”都是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實踐場域,兩者存在密不可分的邏輯關聯。“雙碳”目標作爲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已成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硬性約束,必將賦能“四大結構”綠色轉型。“雙碳”目標是國家統籌國際局勢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階段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雙碳”目標爲“四大結構”綠色轉型提供了政策導向,激發綠色消費需求和低碳產品供給,由此出現一系列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推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變革。

賦能產業結構綠色轉型

產業結構是影響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強度的關鍵要素。適應“雙碳”目標要求,就要實現產業政策與碳治理相結合,推動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其一,加快傳統產業綠色化。要堅定不移抓化解過剩產能,積極研發和引進消化綠色科技,重點對碳排放過大的行業、企業、項目進行技術改造,推動成熟技術、裝備和產品的應用,實現經濟增長與碳排放增長脫鉤。其二,推動新興產業綠色化。要緊緊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機遇,加快發展綠色低碳導向的新產業、新業態,支持節能環保、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發展,提升新興產業在產業結構中的比重,爲“雙碳”目標實現奠定產業基礎。其三,發展綠色低碳產業。要制定財政、稅收、法規、規章等政策,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融合發展,爲綠色低碳產業提供核心驅動力;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融資支持力度,破解融資難、回報低、週期長的困境,爲綠色低碳產業提供充足資金支持。

賦能能源結構綠色轉型

能源結構直接決定碳排量的強度。在“雙碳”目標約束下,必須要打出一套“組合拳”調整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一是減少使用化石能源。實現“雙碳”目標需將清潔低碳作爲能源發展的主導方向,統籌化石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持續開展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行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提升行動,加快構建以非化石能源爲主體的能源供給體系。二是優先開發新能源。“雙碳”目標賦能新能源成爲能源發展主旋律。要將開發新能源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風能、核能等新能源,推動經濟生產、社會生活、環境生態等領域全面普及新能源使用,實現新能源及其產業躍升式發展。三是推動能源科技創新。能源科技創新是實現“雙碳”目標的第一驅動力。要圍繞新能源發展的系統結構和整體需求,加大重要能源領域基礎研究以及共性科技、顛覆性科技投入,並推動能源科技與現代信息、材料和先進製造科技深度融合,把能源科技及其關聯產業培育成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要抓手。

賦能交通運輸結構綠色轉型

交通運輸領域是碳排放的重要領域之一。要以“雙碳”目標爲牽引,聚焦市民出行和貨物運輸兩大重點領域,大力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推動交通運輸結構綠色轉型。一是推動市民出行綠色化。要構建“軌道引領、公交優先”格局,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積極引導公衆選擇綠色低碳出行方式,如短途出行優先選用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等。二是推動貨物運輸綠色化。要構建綠色高效的貨物運輸體系,不斷完善綜合運輸網絡,大力發展以鐵路、水路爲骨幹的多式聯運,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推動“互聯網+貨運物流”高效發展,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利用,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週轉量。推廣新能源、智能化交通裝備,擴大氫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貨物運輸領域應用。三是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要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爲市民綠色出行和貨物綠色運輸提供設施便利,確保交通更加環保、出行更加低碳,推動交通運輸綠色高質量發展。

賦能用地結構綠色轉型

用地結構是影響全球氣候變化和碳循環的重要因素。土地空間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場所和資源,要探索低碳導向的土地利用結構、規模和方式。一是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雙碳”目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的引領性框架,必然會推動我國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重構的進程。要將實現“雙碳”目標融入國土規劃中,推動“三生”空間的結構均衡、優化,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形成國土空間和碳減排的協同治理。二是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控。要以碳承載力爲基礎,推進以低碳爲導向的國土空間用途管控,聚焦國土空間規劃和建設用地開發規模,減少建設用地等“高碳”空間擴張,對土地利用轉變進行嚴格管控,構建綠色低碳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三是開展國土綠化行動。要探索實踐以增加碳匯爲主要目標的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持續實施防護林和天然林保護、溼地保護修復、退耕還林還草、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工程,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溼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貯存和碳吸收能力。

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重大項目(2022JZDZ010);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2024年度學科共建項目(GD24XXY0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HIT.HSS.202315)。

[作者陳帥系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馬克思主義學院助理教授;作者黃娟系武漢東湖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