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決書要耗費千萬印製 司法院修正未來可寄電子郵件

黃圓映吸金被害者近8000人,判決書印製及寄送費用累計破千萬元,對此,司法院表示,行政訴訟法已經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經應受送達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送達正本。(本報資料照)

黃圓映吸金案被害者近8000人,判決書印製及寄送費用累計破千萬元,對此,司法院表示,行政訴訟法已經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經應受送達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送達正本。

司法院表示,要使用電子判決書,需要修相關的訴訟法,目前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已將此一事項列爲議題討論,還未完成修法草案。

黃圓映吸金案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後,爲印製1600多頁的判決書花了149萬、郵資51萬;臺中分院審結後,爲印製2400多頁的判決書,印刷費花了210萬,郵資150萬,共計花費360萬,一、二審已花560萬。

後來最高法院兩次撤銷判決,臺中高分院二次更審,雖沒有再精算出總金額,但以更一審及更二審判決書頁數推估,2次更審印製判決書及寄送給近8000位被害者,費用逾500萬,事實裁判書花費已破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