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非銀行支付行業穩健運行和高質量發展。2023年12月,國務院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爲落實《條例》,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更好發揮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服務實體經濟作用,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同時廢止。

《實施細則》共六章、七十七條,包括總則,設立、變更與終止,支付業務規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旨在細化《條例》規定,爲支付機構規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主要內容有:

一是明確行政許可要求。按照《條例》設置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細化支付機構設立、變更及終止等事項的申請材料、許可條件和審批程序,持續提升監管規則透明度,優化營商環境。

二是細化支付業務規則。明確支付業務具體分類方式和新舊業務許可銜接關係,實現平穩過渡。規定用戶權益保障機制和收費標準調整要求,充分保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

三是細化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明確重大事項和風險事件報告、執法檢查等適用的程序要求。強化支付機構股權穿透式管理,防範非主要股東或受益所有人通過一致行動安排等方式規避監管。此外,還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處罰權限和措施。

四是規定過渡期安排。明確已設立支付機構應在過渡期結束前,達到有關設立條件、淨資產與備付金日均餘額比例等要求。過渡期爲《實施細則》施行日至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不滿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持續做好《條例》和《實施細則》貫徹落實工作,督促支付機構以服務實體經濟爲本,堅守合規底線,堅持守正創新,推動非銀行支付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鏈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請簡要介紹一下《實施細則》的起草背景和原則。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之後出臺的金融領域首部行政法規,旨在全面加強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對支付機構的准入、業務規則、監管職責等作出了總體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作爲《條例》配套的重要部門規章,進一步細化有關規定,確保《條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實施,推動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依法行政。細化《條例》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工作要求,推動行政許可工作依據充分、流程規範、公開透明。優化變更事項審批程序,提升審批效率。二是堅持穩中求進。保持監管工作的延續性和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明確新舊支付業務銜接方式,設置較爲充足的過渡期,確保平穩過渡。三是堅持規範與發展並重。統籌發展與安全,結合市場實際,合理適度提高註冊資本和淨資產要求,提升支付機構風險防禦能力,引導其迴歸本源,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量和水平。

二、《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細則》共設置六章、七十七條。第一章《總則》,明確制定依據和監管權限。第二章《設立、變更與終止》,明確支付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管理、分支機構備案等事項。第三章《支付業務規則》,細化支付業務分類方式和新舊分類銜接關係、制度完備性、淨資產與備付金日均餘額比例要求等。第四章《監督管理》,明確重大事項和風險事件報告、執法檢查等適用的程序規定,強化支付機構股權穿透式監管。第五章《法律責任》,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對支付機構及其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規行爲的處罰權限和措施等。第六章《附則》,主要規定過渡期安排等。

三、《實施細則》對支付機構設置了不同的過渡期時長,有何考慮?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爲5年。由於各支付機構設立時間不同,支付業務許可證到期日也不同。爲保障行政許可相對人權利,《實施細則》將過渡期設置爲《實施細則》施行日至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條例》施行前已設立的支付機構,擬繼續從事覈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換髮長期有效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此外,個別支付機構需要一定時間調整以滿足淨資產有關要求,爲確保平穩過渡,《實施細則》對淨資產與備付金日均餘額比例要求也設置了同等時長的過渡期。

考慮到17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分別於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離《實施細則》施行日較近,爲保障這兩批次支付機構具有充足的準備時間,《實施細則》將其過渡期放寬至12個月。

四、《實施細則》出臺後,中國人民銀行後續工作安排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將嚴格落實《條例》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加強對非銀行支付行業的全鏈條監管,提升法治化、規範化水平,以服務實體經濟爲本,更好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一是開展宣傳解讀,及時答疑解惑,迴應各方關切。二是抓緊完善相關制度規範,在充分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做好相關制度文件立改廢釋工作,確保各項制度有效銜接。三是強化貫徹落實。根據有關工作安排,依法按程序開展支付業務許可證換髮工作,督促支付機構堅守合規底線,推動非銀行支付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