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擬細化有關規定督促支付機構合規展業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吳雨)22日,中國人民銀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細化、明確了有關規定,督促各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推動支付行業健康發展。 作爲支付機構監管的綱領性文件,去年12月發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對支付機構的准入、業務規則、監管職責等作出了總體規定。爲保障條例落地實施,中國人民銀行研究起草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條例中的重要概念及內涵,細化行政許可規定,做好條例銜接性條款承接等。 據介紹,徵求意見稿對照條例體例結構,共六章、八十條,進一步明確了支付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的範圍、許可條件、審批流程等,推進了行政許可工作公開透明、流程規範。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此前條例將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爲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但具體分類方式、新舊支付業務對應關係等仍有待明確,有必要制定細則明確過渡期安排、新舊支付業務銜接方式等。此次徵求意見稿規定,儲值賬戶運營、支付交易處理業務分別細分爲Ⅰ類、Ⅱ類,並明確新舊分類方式對應關係,有利於推動新舊支付業務分類方式平穩過渡。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進一步細化用戶權益保障機制,並明確了用戶資料和交易記錄保管時限、收費調整要求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