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6-6 須重辦環評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保變住)6-6案光是環評程序就走超過20年,開發商遲遲未能開發,北市府2020年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商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聲請法院撤銷決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天判北市府勝訴,可上訴。環團昨肯定法院判決,也盼市府通盤檢討保變住、恢復保護區,做好典範,避掉人禍。
北市早年發展快速,人口成長伴隨住宅需求增加,1979年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將陽明重山在內的25處保護區變更爲住宅區。
陽明山6個保變住案第一個走開發程序的是住6-6,位在陽明山菁山路南側(原美軍電臺附近),北市環評委員會2020年10月決議,要求開發商重辦環評;開發商提訴願被駁回,去年再提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北市府決議,前天被駁回。
北市環保局綜合企劃科長洪明宏說,依第230次審查決議辦理,開發商主張以環差變更即代表通過環評變更,就能繼續施作污水管線,完成重劃工程繼續開發,不接受重辦環評決議。市府勝訴,代表法院贊同環保局先前的環評審查結論並無違失,若要繼續開發,開發商須就申請變更部分重辦環評。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說,陽明山若逢大雨,山坡地不少處崩塌,土地脆弱不適合開發,市府只是北市人口增加,將保護區變住宅區。草盟2001年即開始關注保變住6-6開發案,此案涉及污水下水道、挖填土方、聯外排水等重重問題。
文海珍說,山坡地坡度逾30%不能開發,陽明山保變住過半數坡度超過30%,即使保變住6-6僅36%,當地19筆土地也應百分百無法開發;陽明山若被大規模開發,未來恐發生土石流,故宮博物院將首當其衝,北市府應通盤檢討恢復成保護區。
草盟肯定法院這次判決,文海珍說,草盟最大訴求是山坡地不要大規模開發,如今保變住6-5向市府掛號籌組重畫會,今年已經通過,也擔憂未來會是另一個保變住6-6。預計下週一上午10點在北市府門口開記者會,訴求北市府嚴格把關山坡地不要被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