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6-6拚翻案 環團質疑柯文哲「用土地換錢」
陽明山保變住6-6拚翻案,居民至市府抗議。(楊亞璇攝)
陽明山保護區變住宅區六之六開發案爭議25年,去年北市環評會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單位向北市府提訴願,18日力求翻案。居民中午前往北市府抗議。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質疑,市長柯文哲要選總統、民衆黨需要資金,因此用土地換錢、用錢養權來選舉。
臺北市政府1979年爲紓解居住土地不足問題,將陽明山多處保護區變更爲住宅區,透過市地重劃即可開發。但六之六開發案去年北市環評會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單位向北市府提訴願,18日力求翻案。民代和環團都認爲,若住六之六翻案成功,等於爲住六之四、六之五打通關。
由於開發商近來鎖定「六之四」及「六之五」兩處保護區變更住宅區,打算進行豪宅造鎮,再加上「住六之六」案,引進人口近2萬人,等於大半邊陽明山會變豪宅區,居民也擔心土石流及交通問題,臺北最大「後花園」恐失守,18日中午前往北市府大門口抗議。
方儉表示,開發商於1996年申請施工,2001年碰到納莉颱風,造成下游四棟房子被土石流埋下去,4死1重傷,後來停下來,但愈搞愈大;包括當時環評委員、現任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是反對此案子,很多坡度超過30、40的地方都被剷平,就是違法開發,但是北市府環評會不斷護航讓它通過。
方儉指出,2004年最高行政法院第66號判決,「北市府恣意濫用而違法」,那時是郝龍斌時代,柯文哲第一任沒有動、第二任就動,懷疑柯要選總統、民衆黨需要資金,最快的方法就是黑金政權,用土地換錢、用錢養權來選舉,這樣的民主惡劣示範,就在這塊土地發生。
方儉說,六之六下面就是六之四,六之五,根本是峽谷,現在也要開發,大巨蛋也好、五大弊案,都是柯文哲的好朋友,去年年代集團錢櫃發生大火、死了人了,練臺生又跟市府又有糾葛;如今開發商北大集團就是練臺生爲主的財團,六之六就已經多個財團,總共有57億貸款,其中臺新金就有17.8億,新光大公主前年參加民衆黨立委選舉,這些東西都有對價關係。
他說,今天等於是北市陽明山的山海關,如果今天山海關被柯文哲這個吳三桂,帶着財團大軍攻進來,居民也很害怕。
針對訴願委員會,方儉提出,有三個質疑,第一、訴願委員應利益迴避,北市府是保變住開發的實質最大地主,不用公辦重劃,私辦重劃就是養小鬼養財團的,他要問委員跟財團、市府有無利物衝突,有就回避,若說謊,未來行政法院或監察院再見。
第二,2004年判決已經定讞,委員是否有看過,北市府官員到今天爲止,沒有人受到刑事、民事、行政處分,還要審下去?行政權不可以推翻司法權判定。第三、有30度以上斜坡被開發,是不是要鑑定?因爲是違法事實,訴願委員會要把違法變合法嗎?
前里長唐民國表示,六之六將造成土石流,現在陽明山上山要管制,居民每兩、三年就要換通行證,且替代道路都取消,擔心「交通都捏死在這個地方」,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