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推進村莊規劃管理全覆蓋
近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地區“通則式”規劃管理規定編制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編制指引》),明確鄉村地區“通則式”規劃管理規定的適用範圍、主要編制內容和實施保障機制,指導加快實現全區鄉村地區空間規劃管理全覆蓋。
《編制指引》明確,鄉村地區“通則式”規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通則”)主要解決村莊規劃未覆蓋的鄉村地區空間規劃管理、核發規劃許可的問題,指導鄉村地區村民住房、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鄉村產業等項目建設。“通則”應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村莊建設邊界及其他紅線等國土空間底線管控要求,明確村莊建設用地佈局通用要求及鄉村地區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專項佈局要求,分類明確鄉村地區各類項目建設標準、建築間距、建築高度、風貌指引等控制要求,並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鄉村地區涉及風景名勝區、濱水區域、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等重點地段的建設管控要求。
《編制指引》提出,“通則”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市級和鄉鎮可視需要編制。市、縣、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已審批的地區,可先行單獨印發實施“通則”,後續再結合規劃實施管理,按程序納入相應規劃。“通則”印發實施後,若條文式內容無法滿足具體項目建設管控要求的,可另行補充編制鄉村地區重點地塊圖則,細化控制要求,作爲核發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指引》的出臺,滿足了地方對鄉村地區規劃管理的迫切需要。同時,有利於更好地接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深化“千萬工程”提升鄉村地區規劃管理水平等相關政策實施,通過探索制定適應不同發展需求的村莊規劃編制和管理方法,提高鄉村地區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記者黎兆齊 通訊員何鑫、朱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