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民辦學校資金監管實現縣(市、區)全覆蓋和學校全覆蓋

新聞發佈會現場

11月14日,記者從廊坊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爲規範民辦學校財務行爲,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規範發展,保護民辦學校和學生(幼兒)的合法權益,我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實際,2023年6月,印發了《廊坊市民辦學校資金監管實施辦法(試行)》。

2024年7月,經過公開遴選確定了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廊坊市城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15家銀行作爲我市民辦學校幼兒園資金監管銀行。自2024年秋季學期開始,廊坊市域內所有經審批設立取得辦學許可的民辦幼兒園、普通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以及民辦學校獲得的財政性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均納入資金監管範圍。

我市現有民辦中小學(含中職)87所,民辦幼兒園863所。截至目前,全市民辦學校風險保證金監管總額達到7099.6萬元,民辦學校資金監管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實現了縣(市、區)全覆蓋和學校全覆蓋。

民辦學校開展資金監管工作設置風險保證金可以幫助學校‌應對意外事故和其他突發事件、‌‌保障學生權益、‌增強學校財務穩定性,使民辦學校長遠穩定的發展。教育主管部門和資金監管銀行通過對資金監管賬戶的管控,實現對民辦學校進行資金監管。民辦學校按照資金監管要求將資金存入在監管銀行開設的賬戶。所有入選的資金監管銀行都需要開發資金監管平臺系統,教育主管部門可隨時通過系統查看屬地內民辦學校資金狀況,風險保證金繳存比例和賬戶實時變動情況。民辦學校動用風險保證金,需先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後,銀行憑授權通知書將監管賬戶內相應的款項轉存至學校基本賬戶或解除封存,由此切實保障師生、家長的各項權益。

爲加強對民辦學校資金風險管控,教育主管部門與資金監管銀行共同建立信息通報機制,資金監管銀行對民辦學校開設賬戶的最低餘額、大額資金異動、交易流水等事項進行監控,就有關問題向民辦學校預警,並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教育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民辦學校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將資金監管納入年檢和日常監督範圍。對資金管理不規範和存在風險的民辦學校進行重點監測,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民辦學校規範辦學。

接下來,我市將以資金監管工作爲契機,持續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確保學生(幼兒)合法權益,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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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廊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