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橫州:多子女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買房算首套,允許小區車位向社會出售

7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橫州市發佈《橫政辦函〔2024〕41號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優化首套房、二套房認定標準

文件提出,繼續優化本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住房套數由橫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查詢服務,並出具當前名下房屋登記信息的查詢結果。已有住房套數認定範圍爲橫州市各鄉鎮,通過繼承、受贈和自建等非購買途徑取得的住房不計入住房套數。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橫州市擬購住房所屬鄉鎮(含橫州市17個鄉鎮,下同)名下無住房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同時,繼續優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多子女家庭指當前家庭按國家政策已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離婚或再婚家庭通過離婚判決書、離婚協議書等材料載明的有撫養權的子女人數來認定。

多子女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橫州市擬購住房所屬鄉鎮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均認定爲首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多子女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橫州市擬購住房所屬鄉鎮名下已有兩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均認定爲二套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二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允許小區車位向社會出售

文件顯示,橫州市還將加大小區車位去庫存力度。在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下,小區商品車位已完成竣工驗收(含消防驗收)不滿兩年,並在預留20%的商品車位不向社會出售的前提下,經向本小區業主公告一個月後,剩餘商品車位可向社會出售;小區商品車位已完成竣工驗收(含消防驗收)滿兩年仍未出售的,經向本小區業主公告一個月後,可將所有剩餘商品車位向社會出售。

此外,橫州市將繼續實施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車位財政補貼。文件明確購買範圍:購買橫州市各鄉鎮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車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車位);時間範圍: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車位的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登記備案時間和契稅完稅憑證時間均需在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間(含當日)。補貼標準方面,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10000元的,按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的50%未超1000元的,按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財政補貼。

階段性緩繳維修基金

橫州市將繼續階段性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針對市場化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可銷售房屋作爲擔保,可申請在項目首棟單體辦理規劃條件覈實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繼續階段性緩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可銷售房屋作爲擔保,可以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申請延期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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